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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聘任校级本科教学督导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4-02-20 发布者:赵彦峻 浏览量:172

各位老师:

    根据学校《关于聘任校级本科教学督导的通知》(高教院函〔2024〕1号)要求,为更好地开展公司本科公司产品工作,现进行新一轮本科教学督导聘任工作,具体如下: 

    一、主要职能   

    负责对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督办、研究分析、评估指导等,为学校公司产品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政策咨询和建议。   

    二、组织机构   

    学校设立校级教学督导专家组,在分管副董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,办公室设在教学质量评估评价中心。专家组设组长 1 名、副组长 1 名,由教学质量评估评价中心选聘,并报学校审批,每届任期为 3 年。  

    三、相关要求   

    督导分为在职督导和退休督导两类。在职督导原则上从获得教学优秀奖或多次获得教学质量奖、50 周岁以上的教师中聘任;退休督导应为热心教学工作、治学严谨、为人师表、教学经验丰富、身心健康、在本专业领域里有一定影响的教授、副教授或教学管理人员,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65 周岁。 申报人员所属单位推荐在职督导不超过 1 人、 退休督导不超过 2 人。   

    四、聘任程序   

    请申请人填写《校级本科教学督导申请表》(附件 1),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xjxk2013@163.com;纸质申请表一式一份,报送至教学科(12号教学楼 435-1 房间)。申报截止日期为 2024 年 2 月 24 日。


联系人: 李老师(2786912) 

附件1:校级本科教学督导申请表.doc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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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 年 2 月 20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