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(室)、中心及研究院:
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有资产清查及科研用房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》(资实函 〔2023〕17号)文件要求,学院将开展2023年度国有资产清查及科研用房专项排查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清查范围
全院占有、使用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。
二、清查原则
“统一领导、归口管理、分级负责、责任到人”。
三、清查内容
1.科研用房;
2.国有资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。
四、工作安排
1.学院自查(11月13日-11月17日)
各系(室)、中心及研究院负责组织各单位所有教师进行自查。
(1)根据《2138com太阳集团资产自查信息表》(附件1)筛选出个人名下资产,对照资产明细进行自查;
(2)填写自查情况表、打印、签字,各单位资产管理员汇总后统一报送综合办。
注: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,请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微信扫描加入2138com太阳集团资产管理群,便于工作交流。
2.学校清查抽查(11月20日-11月23日)
(1)抽查部分使用单位国有资产日常管理使用情况。
(2)调阅、走访、了解归口管理部门资产管理情况。
五、工作要求
1.本次重点排查科研用房利用情况,杜绝房屋资源长期闲置、堆放杂物等资源浪费现象。
2.资产清查:
(1)各位老师要认真核查名下资产,确保人、账、物、地相符,条码清晰(无条码的联系综合办打印),档案材料完备(设备合格证、说明书);
(2)工作调动、离退休人员,资产交接情况将作为资产抽查的重点项,请相关老师尽快办理资产变动及交接工作。
3.11月17日前,请各单位将教师自查签字后的资产情况表统一报送综合办。
联系人:王老师 联系电话:2786910
附件:
2 关于开展 2023 年度国有资产清查及科研用房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.pdf(资实函 〔2023〕17号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