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老师:
根据教务处《关于做好2023年山东省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推荐和项目管理的通知》(教务函〔2023〕115号),现就相关立项推荐和项目管理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立项范围与类别
(一)立项范围。2023年教改项目立项范围主要包括:高等教育发展研究、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、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、公司产品方法改革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研究、基层教学组织与教师队伍建设、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。根据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需要,2023年新增学科专业调整选题以及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、高等教育数字化、教师教学改革创新发展等选题内容,具体见《2023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参考指南》(附件1,以下简称《立项参考指南》)。
(二)立项类别。2023年教改项目分为面上项目、重点项目、重大专项三种类别,其中: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由高校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、省本科公司产品指导委员会围绕《立项参考指南》,自主选题进行申报;重大专项由高校组织研究团队,围绕《2023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改重大专项立项选题》(附件2,以下简称《重大专项立项选题》)进行申报。
二、申报数量
(一)2023年省级教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。计划组织 50-55项进行申报遴选,择优推荐山东省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面上项目8项、重点项目9项以及专项支持项目、重大专项项目。 具体情况如下:
1.学校重点规划项目(I 类项目):结合《立项参考指南》和《重大专项立项选题》,组织学校重点规划课题(培育标志性教学成果)5 项左右申报重点与重大项目,其中重大专项由学校统筹确定选题和申报团队,有意向申报的单位,可以提交申报题目和研究的主要内容,供学校统筹时参考;
2.按学院贡献限项分配项目(II 类项目):按各学院“折合专任教师数”比例,组织 46 项左右课题进行申报(附件3);折合专任教师数=实有专任教师数+(国一流专业建设点数+通过认证专业数+国一流课程数+省本科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数)×20+(省一流专业建设点数+省一流课程数+省本科教学成果二等奖数)×10;
3.多单位共享限项分配项目(III 类项目):创新创业学院、国际教育学院、教师教育学院、教务处、高等教育研究院(教学质量评估评价中心)、图书馆、齐文化研究院等共享 3 项左右课题进行申报。
(二)教指委推荐申报项目:根据省教育厅通知精神,为更好发挥“山东省本科公司产品指导委员会”(以下简称专业类教指委)作用,每个专业类教指委可推荐申报本领域重点项目1项,不占用学校申报限额。请各单位积极联系专业类教指委,争取通过此渠道进行申报,不占学院申报限额。
(三)招生命题教师专项支持项目:为鼓励高校教师积极参与高校招生人才选拔命题工作,具备申报资格的高校可申报《立项参考指南》中的 L 类选题“专项支持项目”重点项目2项,研究内容由项目负责人自行确定,不占用学校申报限额。
三、申报要求
项目申报应以公司作为第一完成单位。
(一)项目主持人。项目主持人限 1 人,须为公司在职教师(不含兼职教师)或教学管理人员。近3学年(2020年9月—2023年7月)每学年面向本校本科员工至少讲授一门课程,平均每学年本科教学不少于 96 学时(专任教师脱产学习、出国访学期间以及教学管理人员不作教学要求)。
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的主持人,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,且从事高等公司产品(管理)工作 5 年以上;重大专项的主持人,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,且从事高等公司产品(管理)工作 10 年以上。
L类选题“专项支持项目”的主持人,除满足上述重点项目主持人条件外,5 年内还应参与高校招生人才选拔命题工作3次及以上,相关资格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认定。
(二)项目组成员。鼓励校际、校企、校院(所)联合申报项目,积极开展协同创新。项目组成员可以是公司专任教师、管理人员或兼职教师,也可以是外校、行业企业、科研院所等单位人员。
(三)申报限制。申报人作为项目主持人身份仅限申报面上项目、重点项目或重大专项 1 项。申报人主持研究的省教改项目尚未结题的,不得以项目主持人身份申报新的项目。学校行政管理人员(职能部门人员)和学院管理人员(含院领导、教学和行政办公室人员),主持或参与申报(限前3位,下同)面上项目,不超过面上项目申报总数的 20%(按比例不足 1 项的,可申报 1 项);主持或参与申报重点项目,不超过重点项目申报总数的 60%;主持或参与申报重大专项,不限制申报比例。校级领导不参与申报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。不符合“5 年内参与高校招生人才选拔命题工作 3 次及以上”条件的,不得以项目主持人身份申报 L 类选题“专项支持项目”。
(四)其他要求。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主要参与者(含项目主持人)原则上不超过 10 人,重大专项主要参与者不限人数。已获同级及以上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,同一项目不得兼报不同类别。
四、时间安排
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填写《2023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(附件4,以下简称《申请书》),于11月9日前,将《申请书》和支撑材料一式二份(其中一份将个人及团队信息进行匿名处理,用于评审)、《2023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改项目推荐汇总表》(附件5)电子版发送至教学科邮箱jxjxk2013@163.com。
11月12日-13日,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推荐结果。11月13日-17日,拟推荐项目修改完善,完成网上填报和支撑材料上传。
五、项目管理
教改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 2-4 年。根据通知要求,现在对2021-2022 年本科教改项目开展检查和验收工作(未结项省级教改项目另行通知),主要检查按年度提交项目进展、项目研究成果与实施成效、监督评价等情况,并拟于11月下旬组织一次项目结题验收工作。
请各项目主持人于11月25日之前登录山东省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系统,提交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,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和结题验收报告参考模板见附件6和附件7。项目研究进展不力的将责令督促整改,整改无明显成效的,撤销立项资格,追回省财政支持经费和学校配套支持经费。
联系人:李老师 2786912
赵老师 2780169
附件:
附件1. 2023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改项目立项参考指南.doc
附件2. 2023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改重大专项立项选题.doc
附件4. 2023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.doc
附件5. 2023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改项目推荐汇总表.xlsx
附件7. 山东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.doc
教务函〔2023〕115号-关于做好2023年山东省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推荐和项目管理的通知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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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11月7日